近日看到关于陈振濂与张桂光就写字与书法这两个概念进行讨论的两篇文章,对于这问题,多年前我已思考过,今天翻翻旧帐。
两人的讨论,对澄清写字与书法这两个概念有一定的帮助,只是纯理论有一点易被非议的地方就是:拿一幅作品出来,你依据什么来判断它是写字还是书法?这样,即使各执一词也给人以更为明确之感。当然,作品的样品不能以拓本为据。
书法几大要素离不开字法、笔法、结体、墨法、章法这几点。字法即错别字问题,笔法离不开一气呵成,结体有单字也有上下左右呼应,墨法在很多时候需与笔法结合,体现出韵律来,章法即谋篇布局,篆隶楷相对而言较简单,行书与草书偏于随机性,更多的是讲究个人感悟,甚至是一种他人无法解释的东西。
尽管如此分类,但它们始终是以不可分割的综合体出现,就如0123456789几个阿拉伯数字那般,衍生出无穷变化,故人对作品的判断,必然存在误差,也就没必要给写字与书法之间划上不等号了。
要减小误差,需提高个人审美能力,如前人划分的神妙能逸佳,你是如何定义的?司空图《二十四品》你是如何理解的?……等等。
判断的依据来自于个人综合修养,终生学习也有所不足。
2019.3.21